收入确认不实
收入确认是税务审计的“重头戏”,也是企业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很多企业为了调节利润、延迟纳税,或者冲业绩,会在收入确认上“动手脚”。但税法对收入确认的规定可没那么“灵活”,稍有不实就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
最常见的就是收入确认时点错误。比如,企业收到客户预付款时,就提前确认收入;或者货物已经发出、服务已经提供,却因为没拿到发票迟迟不确认收入。税法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确认时点是有明确规定的:增值税一般是“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企业所得税权责发生制,强调“所有权风险和报酬转移”。我之前遇到一个客户,是做设备销售的,年底为了冲业绩,把一批没发货的设备开了票确认收入,结果审计时被查出来,不仅要补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还被罚了0.5倍的滞纳金,老板当时就懵了:“钱都收了,发票开了怎么还不行?”其实问题就出在“货没发”,增值税上属于“提前开票”,企业所得税上不符合“风险报酬转移”条件。
另一个问题是隐匿收入或视同销售未处理。有些企业为了少缴税,会把部分收入挂在“其他应付款”或“预收账款”科目,长期不结转;或者将自产产品用于福利、捐赠、投资,却不视同销售申报纳税。比如有个餐饮企业老板,觉得“现金收入不好查”,就把部分餐费收入直接放进自己口袋,账上只记刷卡和扫码收入。结果税务审计时,通过银行流水、外卖平台数据比对,很快发现了收入缺口,补税加罚款一共缴了200多万。还有的企业将自产产品作为福利发给员工,按税法规定要按公允价值确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但很多企业直接计入了“管理费用”,一分税没交,最后被查出来,不仅补税,还因为“少缴税款占应纳税额10%以上”被定性为偷税,面临0.5倍到5倍的罚款,代价可太大了。
此外,特殊业务收入确认不规范也容易出问题。比如政府补助,有的企业收到政府补贴时,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却不知道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比如即征即退的增值税)要确认收入;还有租赁收入,一次性收取多年租金,却一次性确认收入,而不是按租赁期分期确认。我之前帮一个客户梳理账务时发现,他们把一笔500万的厂房租金一次性确认在了当年收入里,导致当年利润虚高,企业所得税多缴了80多万。后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做了退税,但要是审计时先查出来,可能就被认定为“申报错误”了。
成本列支违规
成本费用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大头”,也是企业最容易“虚增成本”来少缴税的地方。但税法对税前扣除有严格的规定,不是花了钱就能扣,必须满足“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三大原则。很多企业因为对政策不熟悉,或者故意“打擦边球”,在成本列支上栽跟头。
最典型的是成本费用凭证不合规。比如用“白条”入账,或者取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抵扣成本。我见过一个客户,是做建筑材料的,为了降低成本,从一些小作坊进货,对方开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找第三方“代开”,结果发票上的货物名称、数量、金额都与实际业务不符。税务审计时,通过上下游企业比对,发现发票流向异常,最终认定为“虚开发票”,不仅补缴了企业所得税,还因为“逃避缴纳税款”被移送公安机关。还有的企业用收据、付款凭证代替发票入账,比如员工差旅费没有提供发票,只给了张收条就报销了,这在税法上是不允许的,审计时必须纳税调增。
另一个问题是成本列支与经营无关。有些企业为了“消化”老板的个人消费,会把老板的旅游费、购车费、家庭装修费等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或者把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比如给员工的过节礼金(非工会福利)、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捐赠,硬塞进成本。我之前遇到一个客户,老板把自家房子的物业费、水电费都拿到公司报销,理由是“偶尔在家办公”,但审计时发现这些费用根本没有对应的办公用途,最终全部做了纳税调增,补税50多万。税法上有个基本原则:“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无关的支出,再“合理”也不能扣。
此外,成本分摊不合规也容易出问题。比如企业同时经营多个项目,有的项目盈利、有的项目亏损,为了“平衡利润”,故意把盈利项目的成本分摊到亏损项目上;或者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没有按规定年限和方法计算,比如房屋建筑本来按20年折旧,企业却按5年折旧,加速折旧但没有享受相关税收优惠。还有的企业将员工工资、福利费超标准列支,比如“工资薪金总额”超过了企业所得税规定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标准(比如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超出的部分不能税前扣除。我之前帮一个制造业企业做审计,发现他们把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计入了“制造费用”(正确),但把办公室人员的工资计入了“生产成本”,导致成本虚增、利润降低,最后审计时要求调整,补缴了30多万的企业所得税。
发票管理混乱
发票是企业税务合规的“生命线”,也是税务审计的重点检查对象。金税四期下,发票的“进、销、存”数据都能实时监控,一张发票从开具到抵扣,全程留痕,想“动手脚”越来越难。但很多企业因为发票管理不规范,还是容易踩坑。
最常见的是发票取得与实际业务不符。比如,企业采购了一批办公用品,却取得了“餐饮服务”的发票;或者支付了货款,却取得了“咨询费”的发票,也就是所谓的“虚开发票”。我之前遇到一个客户,是做贸易的,为了多抵扣进项税,让供应商开了“技术服务费”的发票,但实际根本没有提供技术服务。结果税务审计时,通过发票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不一致”的问题,很快发现了端倪,不仅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还补缴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罚款滞纳金加起来占了补税额的30%。还有的企业取得“失控发票”“异常发票”,却不知道及时处理,导致抵扣的进项税额被转出,影响税负。
另一个问题是发票开具不规范。比如,企业销售货物时,不开发票或者“大头小尾”开票(发票联金额大,记账联金额小);或者将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混开,比如把13%税率的销售货物和6%税率的服务开在一张发票上,没有分别核算。我见过一个餐饮企业,把外卖收入(可能适用不同税率)和堂食收入混开,结果审计时被要求按13%补税,其实外卖收入可能适用9%或6%,企业因为对税率不熟悉,多缴了不少税。还有的企业开具发票时,购买方信息填写错误(比如纳税人识别号写错、名称不全),导致发票不能报销,重新开具又可能造成“重复开票”的风险。
此外,发票保管与丢失问题也容易被忽视。很多企业没有建立发票领用、开具、保管、核销的台账,发票丢失了不知道怎么处理;或者把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记账联随意丢弃,导致审计时无法提供完整的发票链。我之前帮一个客户做税务自查,发现他们2020年有一笔进项发票因为保管不善丢失了,当时没在意,结果2022年税务审计时要求他们提供该发票的抵扣凭证,无法提供就只能做进项税额转出,补缴了15万的增值税。其实发票丢失了,可以凭《发票丢失证明》和记账复印件到税务机关申请备查,但很多企业不知道这个流程,白白吃了亏。
优惠适用错误
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给企业的“红利”,但很多企业因为对政策理解不透彻,或者“想当然”地适用优惠,结果不仅没享受到红利,还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尤其是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大量减税降费政策,比如小微企业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适用条件越来越细,稍不注意就可能“踩雷”。
最典型的是优惠条件不满足却享受优惠。比如,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可以享受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但有些企业为了享受优惠,故意把收入做低,或者把成本做高,导致年应纳税所得额刚好卡在300万“红线”上;还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规定标准”“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不低于60%”,但有些企业为了拿资质,虚增研发费用、虚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结果复审时被查出,不仅被取消资格,还要补缴已享受的税收优惠,罚款滞纳金。我之前遇到一个客户,是做软件开发的,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把生产人员的工资、车间的折旧费都计入了研发费用,结果审计时被要求调增,补缴了40万的企业所得税,因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有明确的范围,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等才能加计扣除,生产相关费用可不行。
另一个问题是优惠备案与申报不规范。很多税收优惠需要“备案”或“留存备查”,但有些企业要么忘记备案,要么留存资料不全。比如,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不需要备案,但需要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留存相关资料备查;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需要提供《残疾人证》《劳动合同》等资料。我见过一个客户,享受了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但审计时发现《残疾人证》已经过期了,员工早就离职了,企业却没及时处理,结果被要求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还有的企业在享受优惠后,因为业务模式变化,不再符合优惠条件,却没有及时停止享受,导致多缴了税,虽然可以申请退税,但流程麻烦,还可能影响纳税信用。
此外,优惠叠加或错误叠加也容易出问题。比如,企业同时符合“小微企业优惠”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享受,不能叠加;还有“加计扣除”和“加速折旧”政策,虽然可以同时享受,但需要按规定计算,不能重复计算扣除额。我之前帮一个客户做税收筹划,他们想同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但把同一台设备的折旧额和加计扣除额重复计算了,导致多抵扣了应纳税所得额,审计时被要求调整,补缴了20万的企业所得税。其实政策允许叠加,但计算方式有讲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来,不能“想当然”。
关联交易定价失当
关联交易是企业经营中常见的现象,比如母子公司之间、兄弟公司之间的货物销售、服务提供、资金拆借等。但关联交易因为存在“关联方”,很容易通过定价转移利润,逃避税收。所以税务审计对关联交易的审查非常严格,核心就是看“定价是否合理”。
最常见的是转让定价不合理。比如,母公司向子公司销售产品,定价明显高于市场价(高卖),或者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劳务,定价明显低于市场价(低买),目的是把利润转移到税负低的地区。我之前遇到一个客户,是集团下属的生产企业,从母公司采购原材料,价格比市场同类材料高20%,但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产品价格却和市场持平,结果导致生产企业利润微薄,母公司利润很高。税务审计时,税务机关认定这种定价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要求企业按市场价调整补税,补缴了150万的企业所得税。还有的企业关联方之间提供资金拆借,不收取利息或者收取的利息低于市场利率,税务机关也会核定利息收入,补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另一个问题是未按规定准备关联交易同期资料。根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关联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或与其他关联方合并金额超过15亿元),需要准备“同期资料”,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但很多企业不知道这个规定,或者觉得“麻烦”,没有准备同期资料,结果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最高5万元),并且在进行转让调查时处于不利地位。我之前帮一个客户做关联交易申报,发现他们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达到了12亿,但没准备同期资料,虽然及时补了,但还是被罚了3万。其实同期资料是证明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的重要依据,准备齐全了,就能避免很多麻烦。
此外,成本分摊与受益原则不符也容易出问题。比如关联方之间共同研发一项技术,成本分摊时没有按照各方的受益比例来分,而是平均分摊,或者把不相关的成本也分摊进去。我见过一个客户,母公司和子公司共同研发新产品,母公司投入了研发人员工资和设备折旧,子公司只提供了少量资金,但成本分摊时双方各占50%,结果审计时被要求按实际受益比例调整,母公司多分摊的成本不能税前扣除,子公司少分摊的需要补缴税款。其实关联方之间的成本分摊必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并且有合理的分摊方法和依据,不能“拍脑袋”决定。
申报数据矛盾
税务申报数据是企业向税务机关提交的“成绩单”,但如果申报数据之间、申报数据与企业实际经营数据存在矛盾,很容易引起税务机关的注意,成为税务审计的突破口。金税四期下,税务系统能自动比对增值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发票数据、社保数据等,任何“不匹配”都可能触发预警。
最常见的是增值税与所得税收入不一致。比如,企业增值税申报表上确认了收入,但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却没有确认,或者确认的金额不一样;或者增值税“视同销售”收入,企业所得税没有确认。我之前遇到一个客户,是做食品加工的,将自产产品作为福利发给员工,增值税上做了“视同销售”申报,但企业所得税上没有确认收入,结果审计时被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30万。还有的企业取得免税收入(比如国债利息收入),增值税上没有申报,但企业所得税上却确认了收入,虽然免税,但数据不一致也会被税务机关“约谈”,解释清楚还好,解释不清楚就可能被认定为“申报错误”。
另一个问题是发票数据与申报数据不匹配。比如,企业申报的进项税额大于发票认证金额,或者销项税额小于发票开具金额;或者取得虚开发票,但已经申报抵扣,导致“进项税额异常”。我见过一个客户,为了多抵扣进项税,让供应商虚开了100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了,结果税务审计时通过“发票流”和“资金流”比对,发现资金没有实际支付,发票是虚开的,不仅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还补缴了增值税和滞纳金,被移送公安机关。还有的企业取得“失控发票”,但不知道及时作进项税额转出,导致申报数据与税务机关的发票系统数据不一致,被预警后才发现问题,但已经晚了。
此外,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数据差异也容易被忽视。比如,企业财务报表上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上的数据不一致;或者“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的金额与申报表差异较大,但没有合理的理由。我之前帮一个客户做审计,发现他们财务报表上的“工资薪金总额”是500万,但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上填的是400万,原因是“部分工资还没发放”,但税法上规定“工资薪金支出实际发生时才能扣除”,未发放的工资不能税前扣除,最后审计时要求调整,补缴了15万的企业所得税。其实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的数据应该基本一致,如果有差异,必须准备好合理的证明材料,避免审计时被“挑刺”。
内控机制缺位
税务风险不是凭空产生的,很多问题的根源在于企业缺乏有效的税务内部控制机制。很多中小企业没有专门的税务岗位,或者老板“一言堂”,财务人员没有话语权,导致税务管理混乱,风险频发。税务审计时,税务机关不仅查“账”,还会查“内控”,内控机制缺失的企业,往往更容易被认定为“故意偷税”。
最常见的是税务岗位设置不合理。比如,企业让出纳兼任税务会计,或者让不懂税的销售人员决定开票事宜;或者没有建立税务审批流程,老板一个人说了算,想怎么开票就怎么开票,想怎么列支就怎么列支。我之前遇到一个客户,是做零售的,老板让店长直接决定开票金额和客户信息,结果店长为了“多拿提成”,给客户多开了发票,导致收入虚增,补税20多万。其实税务岗位需要专业的人来做,比如设置“税务主管”或“税务专员”,负责发票管理、纳税申报、优惠政策申请等工作,同时建立“税务审批权限表”,明确不同金额、不同业务的审批流程,避免“拍脑袋”决策。
另一个问题是税务培训与政策更新不及时。很多企业的财务人员一年到头不参加税务培训,对新出台的政策一无所知,比如“留抵退税”“加计扣除”等政策,不知道如何申请,或者申请条件不符合,导致错过优惠,或者错误适用。我见过一个客户,2022年符合“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条件,但财务不知道这个政策,直到2023年税务审计时才发现,错过了申请期限,白白损失了50万的退税。其实企业应该定期组织税务培训,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当地税务局的公众号或网站,及时了解政策变化,或者聘请专业的财税顾问(比如我们加喜商务财税),帮助企业解读政策、申请优惠。
此外,税务风险预警机制缺失也容易出问题。很多企业没有建立税务风险自查机制,平时不关注税负率、利润率等指标,直到税务审计时才发现问题。其实企业可以定期计算“增值税税负率”(应缴增值税/不含税销售收入)、“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应缴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对比,如果差异过大,就要及时自查,看看是不是收入确认少了、成本列支多了,或者发票管理有问题。我之前帮一个客户建立了税务风险预警系统,每月监控税负率,发现某个月增值税税负率比上月低了2个百分点,自查后发现是一笔大额收入没确认,及时调整了申报,避免了被税务机关“约谈”。其实税务风险“防”比“治”更重要,建立预警机制,就能提前发现和解决问题。
## 总结 税务审计中的常见风险,看似零散,但核心都围绕“合规”二字:收入要如实确认,成本要合理列支,发票要规范管理,优惠要正确适用,关联交易要定价合理,申报数据要一致,内控机制要健全。作为财税从业者,我见过太多企业因为“侥幸心理”栽跟头,也见过不少企业因为提前做好风险防范,顺利通过审计,甚至享受到了税收优惠。其实税务合规不是“负担”,而是企业健康发展的“保障”——只有合规经营,企业才能走得更远、更稳。 未来,随着金税四期的深化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税务监管会越来越精准、严格。企业不能再抱有“查到了再说”的心态,而应该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管理”,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内控体系,定期自查自纠,及时了解政策变化。财税人员也要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不仅要“会记账”,更要“懂税法”,成为企业税务管理的“参谋”,而不是“账房先生”。 ## 加喜商务财税企业见解 在加喜商务财税12年的企业服务经验中,我们发现税务审计风险大多源于“细节忽视”和“政策误解”。我们始终强调“税务合规要从业务源头抓起”,比如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就要明确税务条款,在业务发生时就要规范取得发票,在享受优惠时就要确认条件是否满足。我们通过“税务健康诊断”“风险自查报告”“优惠政策匹配”等服务,帮助企业提前识别风险、解决问题,让企业在合规的前提下,充分享受税收红利。税务合规不是“成本”,而是企业稳健经营的“基石”,加喜商务财税愿成为您税务风险的“防火墙”,助力企业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