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告经营有哪些规定?

每天早上打开手机,刷短视频时会弹出某品牌的新品广告;路过商场,电子屏上滚动着“全场五折起”的促销信息;就连小区电梯里,也贴着各类教育培训、医疗美容的海报……广告早已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成为企业连接消费者的重要桥梁。但您有没有想过:这些看似随意的宣传内容,其实都在一套严格的“规则体系”下运行?这套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正是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监局”)。作为在加喜商务财税深耕12年、陪伴14家企业从注册到成长的老从业者,我见过太多因广告违规被罚款的案例——有的因为用了“最”字被罚20万,有的因为虚构产品功效被吊销执照,有的甚至因为代言人的不实宣传连带担责。这些案例背后,正是市监局对广告经营的全流程监管。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市监局对广告经营的那些“硬规定”,帮您避开广告中的“雷区”,让宣传既有效又合规。

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告经营有哪些规定?

主体资格严把关

市监局对广告经营的第一道“门槛”,就是经营主体的资格审核。您可能会问:“不就是做个广告,为啥还要查资格?”其实,广告不是谁都能随便做的。根据《广告法》《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从事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单位,必须先取得合法资质。比如,广告公司需要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如果是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特殊行业的广告,还得有相应的《广告经营许可证》。我记得去年有个客户,做有机农产品销售的,自己拍了个短视频宣传“纯天然无农药”,结果被市监局查处,原因就是他没有委托有资质的广告公司制作,而是找了没经验的“野路子”团队,连基本的广告经营备案都没有。这就像开车没驾照,技术再好也是违规的。

对于广告主(也就是需要发布广告的企业)来说,虽然不需要专门的广告资质,但必须具备合法的市场主体资格——也就是营业执照。而且,广告主发布的广告内容,不能超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比如,一家卖化妆品的公司,在广告里宣传“治疗脱发”,就超出了“化妆品销售”的范围,涉嫌虚假宣传。我们加喜曾帮一家餐饮企业注册时,老板特意问:“我能用营业执照上的‘餐饮服务’去做外卖平台推广吗?”我告诉他:“当然可以,但广告里不能出现‘全国第一’‘独家秘方’这类无法验证的表述,否则就算经营范围合规,内容照样违规。”这让我意识到,很多企业主对“主体资格”的理解还停留在“有营业执照就行”,其实市监局的监管早已从“能不能做”延伸到“合不合规地做”。

除了资质审核,市监局还会对广告经营者的备案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根据规定,广告经营者在开展业务后30日内,需要向市监局申请广告发布登记,备案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广告管理制度等。备案不是“一备了之”,市监局会定期检查备案信息的真实性,比如企业名称、经营范围、联系方式是否变更。如果发现未备案、备案信息虚假或超范围经营,轻则责令整改、罚款1万-10万,重则吊销营业执照。我见过一个案例,某广告公司为了接下某医疗机构的广告业务,在备案时伪造了“医疗广告经营资质”,结果被市监局查处,不仅被罚款20万,还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三年内无法参与政府招标。这告诉我们:资质审核不是“走过场”,而是市监局规范广告市场秩序的“第一道防线”,企业必须认真对待。

内容真实是底线

“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这是《广告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的“铁律”,也是市监局监管的核心。什么是“真实”?简单说,就是广告不能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比如,某饮料广告宣称“100%纯果汁”,但如果实际果汁含量只有30%,就属于虚假宣传;某护肤品广告说“用一次就能祛斑”,但如果90%的用户反馈无效,就属于“引人误解”。市监局在判断广告内容是否真实时,会以“普通消费者的认知水平”为标准,即使企业能拿出“部分用户有效”的证据,只要整体上可能误导大众,就会被认定为违规。

实践中,“虚假宣传”的表现形式五花八门,市监局重点打击以下几类:一是夸大产品功效,比如保健品宣传“治疗高血压”“治愈糖尿病”,化妆品宣传“七天瘦十斤”“永久脱毛”;二是虚构数据或事实,比如某家电品牌自称“市场占有率第一”,但没有第三方机构的统计数据支撑;三是使用“绝对化用语”,比如“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极限词。去年我们帮一家客户做产品手册审核时,文案里写了“本产品质量行业领先”,我立刻建议改成“本产品质量深受用户好评”——“行业领先”属于绝对化用语,很容易被市监局盯上,而“深受用户好评”有用户评价作为支撑,就相对安全。后来客户反馈,果然有同行因为用了“第一”被罚款5万,他庆幸听了我的建议。

除了“不能虚假”,广告内容还要“合法”,也就是不得违反《广告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比如,广告不得损害国家尊严或利益,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背良好社会风尚。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案例,某婚庆公司在广告里用了“不买房不结婚”的标语,被市认定为“违背良好社会风尚”,责令下架并罚款3万。市监局的工作人员解释:“广告可以宣传产品,但不能传递错误的价值观,比如把物质条件作为婚姻的‘硬门槛’,就与社会倡导的婚恋观相悖。”这让我明白,市监局对广告内容的监管,不仅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更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企业做广告时,不仅要考虑“能不能吸引人”,更要考虑“合不合规”“有没有正能量”。

禁止情形明红线

市监局对广告经营的监管,不仅有“底线要求”(内容真实),还有“红线清单”——也就是明确禁止发布的广告情形。这些情形涉及多个领域,每一条都是企业不能触碰的“高压线”。比如,《广告法》第九条明确禁止广告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的内容;第十六条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等内容;第二十二条规定,烟草广告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不得向未成年人发送。这些规定不是“摆设”,一旦违反,处罚力度极大。

特殊行业广告的“红线”尤其严格。以医疗广告为例,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发布医疗广告必须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内容必须与审查证明核准的一致,不得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等。我曾遇到过一家民营医院,为了吸引患者,在广告里偷偷添加了“微创手术,无痛苦”的表述,但实际该手术需要全身麻醉,且存在一定风险。结果被患者举报,市监局不仅责令医院停止发布广告,罚款10万,还吊销了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半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医院老板后来向我吐槽:“就为了加这几个字,损失了几十万,太不划算了!”这告诉我们:特殊行业广告的“红线”碰不得,哪怕只是“小动作”,也可能导致“大麻烦”。

未成年人保护也是市监局监管的重点。《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比如,某玩具公司在儿童节期间推出“买玩具送玩具枪”的活动,广告画面中全是孩子举着玩具枪玩耍,结果被市认定为“向未成年人发布不利于身心健康的广告”,罚款5万。市监局的工作人员解释:“玩具枪可能对孩子产生暴力暗示,影响其价值观形成,这类广告必须严格禁止。”此外,利用代言人(尤其是未成年人、明星)进行广告宣传也有严格限制,比如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这些规定背后,是市监局对“保护未成年人”这一社会共识的坚定维护。

合规审查筑防线

面对复杂的广告监管规定,企业如何避免踩坑?市监局给出的答案是:建立广告合规审查制度。根据《广告法》第三十四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这里的“审查”不是简单的“看一看”,而是包括法律合规性、内容真实性、形式规范性等在内的全方位把关。比如,广告主在发布广告前,要审查广告是否含有虚假内容、是否超出经营范围、是否使用了禁止性用语;广告经营者在承接业务时,要审查广告主的资质、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广告内容是否符合审查标准。

实践中,“三审三校”是很多企业采用的合规审查流程。“一审”由业务部门负责,初步判断广告内容是否符合产品定位和品牌调性;“二审”由法务或合规部门负责,重点审查法律风险,比如是否违反《广告法》的禁止性规定、是否需要办理审批手续;“三审”由企业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负责,最终拍板发布。我们加喜曾帮一家互联网公司搭建广告合规体系时,他们一开始觉得“太麻烦”,觉得“小广告没必要审”。结果有一次,他们未经审核就发布了一篇含有“全网最低价”的宣传文案,被竞争对手举报,市监局认定其构成虚假宣传,罚款8万。后来他们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再也没出现过类似问题。老板感慨:“合规审查看着是‘麻烦事’,其实是给企业上了‘保险’,省下的罚款够请好几个专业审查员了。”

广告审查的关键,在于“证明文件”的留存。根据规定,广告主在发布广告时,需要提供与广告内容相关的证明文件,比如医疗器械广告需要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保健食品广告需要提供《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教育培训广告需要提供办学许可证等。这些证明文件不仅要真实有效,还要在广告发布后保存两年以上,以备市监局检查。我曾见过一个案例,某化妆品公司宣传“纯植物成分”,但无法提供原料来源证明,被市监局处罚时,公司负责人说:“我以为消费者不会查,就没准备材料。”结果因为没有证明文件,罚款金额从“初犯”的5万翻倍到了10万。这提醒我们:广告审查不是“走过场”,留存证明文件是“免责”的重要依据,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每一份广告都有据可查。

监测处罚强震慑

市监局对广告经营的监管,不仅靠“事前审查”,更靠“事中监测”和“事后处罚”。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广告的兴起,市监局的监测手段也越来越“科技化”。比如,通过“互联网广告监测系统”,市监局可以实时抓取各大平台(抖音、快手、微信、微博等)的广告内容,利用AI技术识别虚假宣传、极限用语等违规行为;对于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则通过“日常巡查+群众举报”的方式进行监管。我曾在一次行业培训中听市监局的工作人员介绍:“现在我们监测一个平台,10分钟就能抓取上千条广告,过去人工排查一周的工作量,现在半天就能完成。”这种“科技赋能”的监测方式,让违规广告“无处遁形”。

一旦发现违规广告,市监局的处罚力度极大,形成“强震慑”。根据《广告法》,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监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广告费用或者广告费用难以计算的,处2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比如,某网红直播带货时宣称“这款减肥药一周能瘦10斤”,实际没有任何减肥功效,最终被市监局罚款50万,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限制其高消费、乘坐飞机高铁。这样的案例,在近年来并不少见——市监局正在用“重罚”告诉企业:广告不是法外之地,违规成本远高于收益。

除了“罚款”,市监局还注重“信用惩戒”和“公开曝光”。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会被记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成为企业“信用档案”的一部分。这意味着,一旦企业因广告违规被处罚,不仅会面临罚款,还可能影响银行贷款、招投标、合作伙伴信任等。比如,某食品公司因虚假宣传被罚款20万后,多家超市要求其下架产品,甚至终止了供货合同。此外,市监局还会定期发布“典型违法广告案例”,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形成“警示效应”。我曾在市监局官网看到过一期“十大违法广告案例”,其中某医疗机构的广告因“夸大疗效”被点名,曝光后其门诊量下降了30%。这让我明白:市监局的监管,不仅是“处罚”,更是“引导”——通过让违规企业“付出代价”,倒逼所有企业重视广告合规。

行业自律促规范

市监局的监管是“他律”,而行业自律是“自律”,两者结合才能形成广告市场的“良性循环”。近年来,各地广告协会纷纷成立,通过制定自律公约、开展培训、组织交流等方式,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比如,某省广告协会发布了《广告行业自律公约》,要求会员单位“不发布虚假广告”“不使用极限用语”“不损害消费者权益”,并设立了“自律委员会”,对违规会员进行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我们加喜作为广告行业的合作伙伴,经常组织客户参加协会的培训,很多客户反馈:“听了同行的案例分享,比看法规条文更直观,知道哪些坑不能踩。”

企业内部加强自律,才是广告合规的“根本之道”。一方面,企业可以设立专门的“广告合规岗”,负责广告内容的审核和风险把控;另一方面,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广告法规培训,特别是市场、销售、文案等岗位的员工,让他们了解“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我曾帮一家客户做内部培训时,有位销售经理问:“我在朋友圈发产品宣传,也算广告吗?需要审核吗?”我告诉他:“只要是以‘推销产品、服务为目的’的宣传,无论发在哪里,都算广告,必须经过合规审核。现在很多企业因为员工在朋友圈违规宣传被处罚,就是因为忽视了‘自媒体广告’的监管。”后来这家公司建立了“朋友圈广告备案制度”,员工发布前需要提交合规部门审核,再也没出现过问题。

行业自律还需要“上下游协同”。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要签订明确的合同,约定广告内容的合规责任,比如广告主提供虚假材料的,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广告经营者未履行审查义务的,要承担连带责任。我们加喜在帮客户处理广告合规纠纷时,经常遇到“责任不清”的问题——比如广告主说“文案是广告公司写的,与我无关”,广告公司说“内容是客户提供的,我没改过”。其实根据《广告法》,双方都有责任:广告主要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广告经营者要对广告内容的合法性负责。因此,在合同中明确责任划分,不仅能减少纠纷,还能倒逼双方互相监督,共同维护广告市场的规范。比如,我们加喜在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时,会明确“客户需保证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否则承担全部责任;我方需对广告内容进行合规审核,未履行义务的承担连带责任”,这样既保护了自身权益,也促进了客户的合规意识。

总结与展望

市监局对广告经营的规定,是一套涵盖“主体资格、内容真实、禁止情形、合规审查、监测处罚、行业自律”的完整体系,其核心目标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促进广告行业健康发展”。通过12年的从业经历,我深刻体会到:广告合规不是“束缚”,而是“保护”——它能让企业在竞争中“行稳致远”,避免因小失大;也不是“一劳永逸”,而是“动态过程”——随着法规的更新和市场的变化,企业需要不断学习和调整。比如,近年来随着直播带货的兴起,市监局出台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对“直播广告”“弹幕广告”等新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随着AI技术的发展,“AI生成广告”的合规问题也成为监管重点。企业只有“与时俱进”,才能在合规的前提下,让广告发挥最大价值。

未来,我认为广告监管会呈现“科技化、精准化、常态化”的趋势。一方面,市监局会进一步利用大数据、AI等技术,提高监测效率,实现“违法线索早发现、早处置”;另一方面,监管重点会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预防”,比如通过“合规指导”“案例培训”等方式,帮助企业提升合规能力。对于企业来说,与其被动接受监管,不如主动拥抱合规——将广告合规纳入企业风险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合规岗位,定期开展培训和审查,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加喜商务财税的见解总结

作为深耕企业服务14年的专业机构,加喜商务财税始终认为:广告合规是企业经营的“必修课”,也是企业品牌建设的“基石”。市监局的规定看似繁琐,实则为企业划定了“安全边界”,帮助企业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我们见过太多因忽视广告合规导致“辛辛苦苦十几年,一夜回到解放前”的案例,也见证了许多企业通过建立合规体系实现“品牌增值”的成功经验。未来,加喜将持续关注广告监管政策的变化,为企业提供从“广告内容审核”到“合规体系搭建”的全流程服务,让企业在合规的前提下,放心大胆地用广告传递品牌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