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资企业如何降低《反外国制裁法》带来的工商风险?

近年来,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复杂多变,单边制裁、“长臂管辖”等行为频发,中国《反外国制裁法》的出台与实施,标志着中国以法律手段应对外部不当干预的坚定立场。这部法律不仅为我国反制裁工作提供了明确依据,也给在华外资企业带来了新的合规挑战——稍有不慎,企业可能因涉及制裁关联业务、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而面临行政处罚、合同违约甚至市场禁入等工商风险。作为在加喜商务财税企业深耕16年(注册办理14年+财税咨询2年)的专业人士,我见过太多外资企业因对本土法律环境“水土不服”而踩坑的案例。比如某欧洲企业在华子公司,因未及时核查母公司供应链中的制裁关联方,被中国监管部门处以高额罚款,不仅损失了订单,还影响了品牌声誉。那么,外资企业究竟该如何在遵守《反外国制裁法》的前提下,有效降低工商风险,实现稳健经营?本文将从多个维度展开详细分析。

外资企业如何降低《反外国制裁法》带来的工商风险?

合规是第一道防线

《反外国制裁法》的核心是“反制裁”,而合规正是外资企业规避这一风险的首要屏障。很多外资企业认为“只要不直接参与制裁就不会有问题”,这种想法大错特错。在实践中,外资企业的合规风险往往隐藏在供应链、合同条款、员工行为等细节中。比如,美国某企业曾因向被制裁国家出口含有中国技术的零部件,被中国监管部门认定为“间接参与制裁”,最终面临业务限制。因此,外资企业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合规管理体系,将《反外国制裁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如《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纳入企业合规手册,确保全员知晓、全员遵守。

合规体系的落地离不开“顶层设计”。企业高层应成立专门的合规管理委员会,由CEO或中国区总裁牵头,法务、财务、供应链等部门负责人参与,定期评估制裁风险。我曾帮一家日资企业搭建合规框架时,他们的法务部一开始觉得“没必要这么麻烦”,但当我展示了某同行因合规缺失被处罚的案例后,他们立刻意识到“合规不是成本,而是保险”。此外,合规培训必须常态化,不仅要面向管理层,更要覆盖一线员工——比如销售在签订合同时是否核查了客户背景,采购在选择供应商时是否避开了制裁关联方,这些细节都可能成为风险的“导火索”。

动态监测是合规体系的“眼睛”。国际制裁清单更新频繁,仅靠企业自身力量难以全面跟踪。外资企业应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如合规数据库服务商、律师事务所)的实时监测系统,建立“风险清单”并定期更新。例如,某美资科技企业通过订阅某国际合规平台的制裁清单预警,及时发现其供应商被列入美国制裁清单,立即启动替代方案,避免了因“二级制裁”波及中国业务的风险。同时,企业还应建立内部举报机制,鼓励员工主动报告可疑行为,形成“人人都是合规官”的文化氛围。

供应链要“稳”字当头

供应链是外资企业的“生命线”,也是《反外国制裁法》风险高发区。近年来,“脱钩断链”思潮抬头,部分外资企业为规避制裁风险,开始调整供应链布局,但若操作不当,反而可能陷入“合规陷阱”。比如,某外资企业为规避美国制裁,将生产基地从中国迁至东南亚,却发现其东南亚供应商使用了被制裁国家的技术设备,最终被中国监管部门认定为“变相参与制裁”,得不偿失。因此,供应链风险管理的关键在于“稳”——既要稳定运营,又要确保合规。

供应商合规审查是供应链风险管理的“第一道关卡”。外资企业必须建立严格的供应商准入机制,对供应商的背景、股权结构、业务范围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排查是否涉及制裁关联方。我曾协助一家德资汽车企业做供应链审查时,发现其二级供应商(生产汽车零部件的小厂)的股东中有一名被列入美国制裁清单的个人,虽然该小厂声称“股东已退出”,但通过工商档案查询发现其仍隐名持股。最终,企业果断终止了与该供应商的合作,避免了后续风险。这种“穿透式审查”虽然耗时,但在当前环境下必不可少。

供应链多元化是应对风险的“缓冲垫”。但多元化并非“盲目扩张”,而是要在合规前提下的“有备无患”。比如,某外资化工企业为降低对单一国家原料的依赖,同时在中国、印度、巴西建立了三个采购渠道,但每个渠道都经过了严格的合规审查,确保原料来源不涉及制裁。这种“多节点、可替代”的供应链模式,在企业面临制裁冲击时,能够快速切换,保障生产连续性。值得注意的是,多元化过程中要避免“为了多元而多元”,引入新供应商前必须做好尽职调查,防止“引狼入室”。

库存与物流预案是供应链的“安全阀”。国际制裁往往伴随着物流中断、港口禁运等风险,外资企业需提前制定库存预案和物流替代方案。例如,某外资快消品企业曾因红海危机导致海运受阻,因提前在周边国家设立了中转仓,并通过空运补充部分商品,未出现断货情况。同时,企业还应与物流服务商签订“不可抗力条款”,明确在制裁导致运输受阻时的责任划分,避免合同纠纷。在加喜的工作中,我常提醒客户:“供应链就像走钢丝,平衡比速度更重要,稳住了,才能走得更远。”

内部治理是根基

外资企业的工商风险,表面看是法律问题,深层次则是治理问题。很多外资企业在中国设立子公司后,仍沿用总部的治理模式,导致“水土不服”——比如董事会决策忽视中国法律法规,员工行为准则未结合中国实际,这些都可能埋下风险隐患。我曾见过某外资企业的中国区总经理,因总部要求“必须完成业绩指标”,默许子公司与被制裁企业开展合作,最终被中国监管部门处罚,本人也引咎辞职。这个案例深刻说明:内部治理不优化,合规就是“空中楼阁”。

董事会合规责任必须“压实”。外资企业的中国子公司董事会应明确“合规优先”原则,在重大决策(如投资并购、业务合作、利润分配)中,必须先进行合规审查,再提交董事会表决。例如,某外资零售企业在决定新开门店时,董事会不仅评估了商业可行性,还委托专业机构核查了门店所在地的土地使用规划是否符合中国《外商投资法》,避免了因“程序不合规”导致的行政处罚。此外,董事会应设立“合规官”职位,直接向董事长汇报,确保合规意见能直达决策层。

员工行为准则要“接地气”。外资企业的员工行为准则不能简单复制总部模板,必须结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行业特点进行本土化改造。比如,针对《反外国制裁法》,准则应明确“禁止员工参与任何形式的制裁活动”“禁止与被制裁实体开展业务往来”“发现疑似风险需立即上报”等内容。我曾帮某外资金融机构制定员工准则时,特意加入了“社交媒体发言规范”——禁止员工在公开场合发表支持外国制裁的言论,这一条款后来帮助该企业避免了因员工不当言论引发的品牌危机。准则制定后,必须通过培训、考试确保员工理解并遵守,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举报与问责机制是治理的“免疫系统”。外资企业应建立匿名举报渠道(如合规热线、邮箱),鼓励员工举报违规行为,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同时,问责机制要“精准”——区分无意失误和故意违规,对前者进行培训教育,对后者严肃处理(如解除劳动合同、追究法律责任)。例如,某外资制造企业的一名采购员因“疏忽”选择了有制裁背景的供应商,企业并未直接开除,而是暂停其职务,安排参加合规培训,考核通过后才恢复工作。这种“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式,既能纠正错误,又能保护员工积极性。

法律盾牌要坚固

《反外国制裁法》的威慑力在于其法律后果,外资企业若想降低风险,必须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包括两方面:一是确保自身经营行为符合中国法律,避免“踩红线”;二是当自身权益因外国制裁受损时,懂得运用中国法律维权。在实践中,不少外资企业存在“重商业、轻法律”的倾向,直到问题发生才想起找律师,往往为时已晚。比如,某外资企业在被美国列入制裁清单后,未及时寻求中国法律支持,导致其在中国银行账户被冻结,业务陷入停滞。因此,法律风险防控必须“前置化、常态化”。

法律团队“本地化”是基础。外资企业应优先聘请熟悉中国法律的专业律师(特别是《反外国制裁法》领域的专家),组建本地化法律团队。很多外资企业习惯依赖总部律师,但总部律师对中国法律环境不熟悉,给出的建议可能“水土不服”。我曾帮某外资企业处理合同纠纷时,总部律师建议“按国际惯例处理”,但中国律师指出“该条款违反中国《民法典》强制性规定,无效”,最终采纳了中国律师的意见,避免了更大损失。本地化法律团队不仅能提供法律咨询,还能帮助企业解读最新政策、参与谈判、处理纠纷,是企业法律风险的“守门人”。

合同条款设计要“留后手”。外资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加入“合规条款”和“不可抗力条款”,明确在制裁情况下的权利义务。比如,合规条款可约定“若一方因制裁无法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条款可约定“制裁导致的合同履行障碍属于不可抗力,受影响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我曾协助某外资能源企业修改采购合同时,特意加入了“制裁触发机制”——若美国对中国能源领域实施制裁,买方有权暂停付款,卖方有权暂停供货。这一条款后来在企业面临制裁风险时发挥了关键作用,避免了双方陷入违约纠纷。

争议解决机制要“选对人”。外资企业在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方式时,优先选择中国法院或仲裁机构(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避免因“长臂管辖”陷入被动。比如,某外资企业与中方企业发生合同纠纷,合同约定争议由美国法院管辖,但美国法院以“涉及制裁”为由拒绝受理,导致企业维权无门。后来,在加喜的帮助下,企业通过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维护了自身权益。此外,企业还应关注“平行诉讼”风险——即同一纠纷在多个国家同时诉讼,此时需及时申请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避免重复诉讼带来的额外成本。

跨境业务需“审慎”

外资企业的跨境业务(如数据跨境、利润汇出、跨境投资)是《反外国制裁法》风险的高发区,也是监管部门的重点关注对象。随着《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数据跨境流动的合规要求日益严格;而国际制裁背景下,利润汇出、跨境投资等环节也面临更多不确定性。比如,某外资企业因未按规定进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被中国监管部门责令整改,暂停了数据跨境传输业务,直接影响了全球研发效率。因此,跨境业务操作必须“如履薄冰”,在合规的前提下审慎推进。

数据跨境要“守住红线”。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如用户信息、业务数据),若需向境外提供,必须符合《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包括: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签订标准合同等。例如,某外资社交平台曾计划将中国用户数据传输至美国总部,但因未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被监管部门叫停。后来,企业在加喜的帮助下,对数据进行了“脱敏处理”,仅传输非敏感数据,并签订了标准合同,才完成了数据跨境。数据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但“合规”才是数据跨境的前提,任何“打擦边球”的行为都可能带来风险。

利润汇出要“算好账”。外资企业将利润汇出境外时,需严格遵守中国外汇管理规定,确保资金来源合法、用途明确。在制裁环境下,若外资企业的母国或关联国家对中国实施制裁,监管部门可能对利润汇出加强审查。比如,某外资企业因“利润来源不明”被外汇管理部门要求补充材料,后发现其部分收入来自与被制裁国家的业务合作,导致利润汇出申请被拒。因此,企业需提前做好财务规划,确保利润汇出的每一步都“有据可查”,避免因“资金链问题”影响正常经营。

本地化运营是“避风港”。在制裁风险加大的背景下,“深耕本土、减少依赖”成为外资企业的共识。本地化运营不仅包括供应链本地化,还包括人才本地化、研发本地化、市场本地化。比如,某外资医药企业将全球研发中心之一设在中国,雇佣中国科研人员,针对中国市场需求开展研发,不仅规避了制裁风险,还提升了在华市场份额。本地化运营的本质是“融入中国”,外资企业只有真正成为中国市场的一份子,才能在国际风云变幻中站稳脚跟。正如我常对客户说的:“与其在‘脱钩’中焦虑,不如在‘融入’中成长。”

总结与展望

《反外国制裁法》的实施,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外资企业若想在中国市场长期发展,必须摒弃“旁观者心态”,主动适应中国法律环境,将风险防控融入企业战略、治理、运营的每一个环节。从合规体系建设到供应链优化,从内部治理到法律防护,再到跨境业务审慎推进,每一个维度都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正如我在16年工作中所见:那些主动拥抱合规、深耕本土的企业,不仅规避了风险,还在竞争中赢得了优势;而那些心存侥幸、忽视法律的企业,最终都付出了惨痛代价。

未来,随着国际规则的动态调整和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外资企业的风险防控需要更灵活、更智能的手段。比如,借助AI技术建立合规风险监测模型,实现风险的“实时预警”;通过区块链技术确保供应链数据的“不可篡改”,提升合规审查效率;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沟通,及时掌握政策动向。这些“科技+合规”的创新模式,将成为外资企业应对制裁风险的新利器。同时,外资企业还需认识到:降低《反外国制裁法》风险,不是“被动应对”,而是“主动作为”——将合规转化为竞争力,将风险转化为机遇,才能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行稳致远。

加喜商务财税企业见解总结

作为深耕外资企业服务16年的专业机构,加喜商务财税始终认为,《反外国制裁法》背景下的风险防控,核心在于“全流程合规+本土化落地”。我们为外资企业提供从注册登记、财税合规到供应链优化、法律咨询的一站式服务,帮助企业提前规避风险。例如,我们曾协助某外资制造业企业建立“合规-财税-供应链”联动机制,通过合规审查优化税务处理,同时确保供应链合规,最终帮助企业成功应对美国制裁调查,实现业务零中断。未来,加喜将持续关注政策动态,结合科技手段,为外资企业提供更精准、更高效的风险防控解决方案,助力企业在华合规经营、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