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自贸港外资公司注册,市场监管局对经营范围有何限制? 海南自贸港自2020年建设以来,以其“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的政策优势和“境内关外”的特殊监管模式,成为全球外资关注的投资热土。据统计,2023年海南新增外资企业同比增长超过35%,其中不少企业瞄准了自贸港的跨境贸易、现代服务业、旅游业等重点领域。但热潮之下,不少外资企业主在注册时都会遇到一个“拦路虎”:市场监管局的经营范围审核——看似简单的“经营范围”一栏,实则藏着不少“隐形门槛”。作为在加喜商务财税干了12年注册、14年财税“老兵”,我见过太多企业因经营范围表述不当、触碰限制红线,要么注册被驳回,要么后期经营处处受限。今天,我就结合实际案例和政策要求,详细拆解海南自贸港外资公司注册时,市场监管局对经营范围的“限制清单”,帮大家少走弯路。 ## 负面清单管理:外资准入的“红线” “负面清单”是自贸港外资监管的核心制度,简单说就是“清单之外皆可入,清单之内禁或限”。海南自贸港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每年更新,2024年版清单相比2020年缩减了30%,但涉及金融、教育、文化等20个领域的62项措施,仍是外资公司注册时必须“死磕”的红线。

负面清单里的限制分为“禁止类”和“限制类”,前者是外资完全不能碰的“高压线”,后者则是满足条件后可以进入,但需额外审批。比如“新闻采编、出版发行”属于禁止类,曾有家新加坡文化公司想在海南注册“文化传媒”业务,经营范围写了“图书出版”,直接被市场监管局驳回,连补正机会都没有——因为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外资从事新闻采编和图书出版。而“电信业务”属于限制类,外资企业若想涉及增值电信业务(如在线数据处理、信息服务),不仅需要取得工信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还必须由中方控股,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9%。去年我们帮一家香港科技公司注册时,对方想100%控股“跨境数据服务”,就是因为没吃透这条,差点导致整个项目搁浅,最后只能拆分业务,让大陆合作伙伴持股51%,才勉强通过审核。

海南自贸港外资公司注册,市场监管局对经营范围有何限制?

负面清单的“动态调整”特性也容易被忽视。比如2023年清单将“电影放映”从“限制类”调整为“允许类”,意味着外资可以独资经营影院,但需向电影主管部门备案。我们有个客户是澳大利亚影业公司,2022年注册时因“电影放映”属于限制类,找了中方合作伙伴;2023年政策调整后,我们帮他们办理了股权变更,中方退出,外资100%控股,不仅简化了架构,还提升了决策效率。所以,外资企业注册前一定要查最新版负面清单,最好找专业机构做“穿透式审查”,避免因政策更新踩坑。

实践中,很多企业会混淆“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认为“只要我不做,写上去没关系”。这是大错特错!市场监管局审核时,会结合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投资方背景等综合判断业务实质。比如一家外资企业名称叫“XX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却写了“粮食收购”,即便负面清单里“粮食收购”属于限制类(需中方控股),市场监管局也会直接要求删除——因为贸易公司收购粮食,明显超出了“贸易”的合理范畴,属于“超范围经营预备”。我们见过更极端的:一家注册资本100万美元的外资公司,经营范围写了“原油进口”,直接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后续所有业务审批都会被严格审查,最后企业自己主动删掉了这项,才恢复正常。

## 准入许可审查:前置审批的“通行证” 负面清单解决了“能不能进”的问题,但“进了之后能不能做”,还要看“前置审批”。很多行业即使不在负面清单内,也需取得主管部门的许可证,市场监管局才会允许其写入经营范围。这类“准入许可”涉及金融、医疗、教育、文化等数十个领域,是外资公司注册中最容易“卡壳”的环节。

前置审批的核心是“先许可,后登记”,即企业必须先拿到主管部门的批文,才能到市场监管局办理注册。比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外资若想设立医院或诊所,需先向海南省卫健委提交申请,通过场地验收、人员资质审核后,才能凭许可证到市场监管局注册“医疗服务”类经营范围。去年我们帮一家泰国医疗集团注册时,对方以为自贸港“审批宽松”,直接提交注册申请,结果市场监管局当场驳回,要求先提供卫健委的批文。后来我们协调了省内三甲医院的退休专家团队,耗时6个月才拿到许可证,比原计划晚了3个月开业,直接影响了后续的市场拓展。

不同行业的前置审批难度差异极大。比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外资若想设立幼儿园、中小学,需向市县教育局提交申请,不仅对场地面积、师资力量有硬性要求(比如幼儿园生均用地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还要求外资举办者具有相应的办学资质(需通过教育部门的资质审核)。我们有个客户是新加坡教育集团,想在海口国际学校园区办学,初期因为“外籍教师占比不足30%”(当地要求不低于25%,但实际审批时倾向于更高),被教育局打回两次,最后我们帮他们从新加坡引进了5名持有国际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才勉强通过。而“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对简单,外资企业只需提供场地平面图、健康证等材料,向市场监管局申请即可,但若涉及“网络食品销售”,还需额外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流程稍复杂。

前置审批的“地域性差异”也需注意。海南自贸港下放了不少省级审批权限,但部分行业仍由市县主管部门负责。比如“旅行社业务”,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审批的是“出境游”资质,市县文旅局审批的是“国内游”资质。外资若想在海南做“出境游”,必须直接向省旅文厅申请;而若只做“国内游”,向海口、三亚等市县文旅局即可。我们见过一家香港旅游公司,误以为向三亚市文旅局申请就能做“出境游”,结果注册后才发现资质不符,只能先做国内游,等拿到省级资质后才调整业务,白白浪费了半年时间。

特别提醒:外资企业申请前置审批时,需额外提交“外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备案回执)及“翻译件”,部分行业(如金融、证券)还要求外资投资方具有相关行业经验。比如“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外资股东需具有5年以上证券投资咨询经验,且近3年未受监管处罚。这些细节很容易被忽略,但却是审批通过的关键。我们团队在处理这类业务时,会专门制作“外资前置审批材料清单”,逐项核对,避免因材料不全被“打回重审”。

## 特殊行业监管:敏感领域的“放大镜” 除了负面清单和前置审批,金融、房地产、文化等特殊行业,市场监管局还会结合行业特点进行“穿透式监管”,对经营范围的表述、实际业务范围进行严格限制。这类行业往往涉及国家安全、民生保障,监管尺度比一般行业更严,外资企业需格外谨慎。

金融行业是特殊监管的重中之重。即使外资不在负面清单内(如“货币经纪”“期货交易”等属于限制类),若经营范围涉及“金融相关”,市场监管局也会要求企业提供“金融监管部门”的合规意见。比如“融资租赁”业务,外资企业需先向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取得“融资租赁业务经营资质”,才能注册“融资租赁服务”类经营范围。我们有个客户是日本租赁公司,2021年想在海南注册“跨境融资租赁”,因为没提前与银保监沟通,经营范围写了“融资租赁及配套服务”,结果银保监认为其“配套服务”涉及“资金拆借”,属于超范围,要求删除。最后我们只能把经营范围简化为“融资租赁业务”,客户不得不调整业务模式,从“综合服务”转向“单一租赁”,收益缩水了近40%。

房地产行业的“限制性表述”也很有讲究。海南自贸港对“住宅地产”外资限制严格,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外资投资“房地产开发”(但保障房、租赁住房除外)。若外资企业想参与房地产相关业务,经营范围必须精准表述,比如“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营销策划”属于允许类,但“房地产开发经营”则完全不行。我们见过一家美国地产基金,想在海南做“商业地产投资”,初期写了“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直接被市场监管局驳回;后来我们帮他们拆分业务,注册“商业地产咨询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分别做“投资咨询”和“运营管理”,才绕开了限制。但要注意,这种“拆分”必须真实业务支撑,若后期被查实“名为咨询、实为开发”,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甚至面临罚款。

文化行业的“内容监管”更需细致。外资若涉及“出版、影视、演出”等,经营范围不仅要符合负面清单,还需遵守“内容审查”制度。比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外资企业需向省广电局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中不得出现“新闻、时政、评论类节目”字样。我们帮一家韩国影视公司注册时,对方想拍“海南自贸港题材纪录片”,经营范围写了“纪录片制作与发行”,结果广电局要求补充“题材内容说明”,确认不涉及敏感内容后才批准。后来我们协助他们与海南本地影视公司合作,由中方负责内容审核,外资负责制作和发行,既符合监管要求,又发挥了双方优势。

特殊行业的“动态监管”也不容忽视。企业注册后,若实际业务超出经营范围,市场监管局会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查处。比如一家外资医疗机构的经营范围是“内科诊疗”,后期擅自开展“外科手术”,被患者举报后,市场监管局联合卫健委对其罚款10万元,吊销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以,外资企业注册时一定要“量体裁衣”,经营范围与实际业务严格匹配,切忌“贪大求全”。我们团队在给客户设计经营范围时,会建议他们采用“主项+子项”模式,比如“技术服务(含信息技术咨询、数据处理、软件开发)”,既明确核心业务,又为未来拓展留有余地,但绝不允许“搭车”超范围。

## 经营范围表述:文字游戏的“精准度” 很多人以为“经营范围就是随便写写,反正后面可以变更”,但在海南自贸港,外资公司的经营范围表述“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市场监管局的审核人员会逐字逐句核对,用词不规范、表述模糊、逻辑混乱,都可能导致注册失败或后期经营风险。作为从业14年的“老注册”,我见过太多企业因“一句话表述错误”踩坑,今天就把“经营范围表述”的门道给大家讲透。

核心原则是“规范用语+精准匹配”。海南市场监管局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企业必须从省市场监管局官网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中选择,不能自行创造词汇。比如“贸易”不能写成“买卖”,“技术服务”不能写成“技术帮忙”,否则系统会直接驳回。我们有个客户是德国机械公司,想注册“机械设备销售”,结果写了“机械卖卖”,审核人员一看就觉得“不专业”,要求改用“销售机械设备”;还有家新加坡贸易公司,经营范围写了“全球采购”,系统提示“超出规范表述”,最后只能改成“货物进出口(国家限制类除外)”。

“禁止性表述”是绝对红线。经营范围中不得出现“保证”“承诺”“收益”等金融敏感词,也不得出现“所有”“一切”“全部”等绝对化用语。比如“投资咨询”不能写成“投资保证收益咨询”,“技术服务”不能写成“解决一切技术问题”,否则会被认为涉嫌虚假宣传或违规金融活动。去年我们帮一家香港投资公司注册时,对方想在经营范围里突出“专业”,写了“为客户提供100%收益保障的投资咨询”,市场监管局直接驳回,要求删除“100%收益保障”,最后改成“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咨询)”,才通过审核。这种“想当然”的表述,在自贸港监管下根本行不通。

“逻辑关系”必须清晰。经营范围的排列顺序要体现“主营业务+兼营业务”,且不同类别业务之间不能矛盾。比如一家跨境电商公司,主营业务是“进出口贸易”,兼营是“仓储服务”,那么经营范围应写成“货物进出口;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供应链管理”,而不是“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前者突出贸易主业,符合企业定位,后者则可能被认定为“以仓储为主”,影响后续税收优惠和行业统计。我们见过更离谱的:一家外资科技公司的经营范围写了“软件开发;农产品销售;建筑工程施工”,三个完全不相关的行业挤在一起,审核人员直接要求“按行业大类拆分”,最后只能注册成三个独立公司,增加了管理成本。

“地域限制”要明确。若业务涉及“跨境”“区域”,必须在经营范围中注明。比如“跨境电子商务”不能写成“电子商务”,“海南省内旅游服务”不能写成“旅游服务”。自贸港对“跨境业务”监管严格,若企业未在经营范围中注明“跨境”,后期开展相关业务会被认定为“超范围”。我们帮一家日本电商公司注册时,对方想做“日本商品进口”,经营范围写了“电子商务”,结果市场监管局要求补充“跨境电子商务”,否则不予注册——因为“电子商务”包含国内电商,而跨境电商需要额外海关备案,必须明确区分。

最后提醒:“经营范围变更”并非“想变就能变”。外资企业若需新增或修改经营范围,需先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商务部门),再到市场监管局申请变更登记,流程比内资企业更复杂。所以注册时一定要“一步到位”,避免频繁变更。我们团队在设计经营范围时,会结合企业3-5年发展规划,预留合理拓展空间,比如“技术服务(含信息技术、环保技术、新能源技术服务)”,既覆盖当前业务,又为未来新增领域留了“接口”,减少后期变更成本。

## 外资比例限制:股权结构的“隐形门槛” 很多外资企业认为“注册时只要不在负面清单内,股权比例可以自由设定”,但海南自贸港部分行业虽未列入负面清单,却存在“隐性比例限制”——即外资持股比例超过一定阈值,经营范围审核会自动触发“特殊审查”。这类限制虽未明确写入负面清单,但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形成了事实上的“股权门槛”,外资企业若不了解,很容易在注册阶段“栽跟头”。

“教育行业”是隐性比例限制的“重灾区”。海南自贸港负面清单将“非学制类职业培训”列为“允许类”,未提股权比例,但实际操作中,若外资持股比例超过50%,市场监管局会要求提供“教育部门对办学主体的合规意见”。比如一家外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若外资占股60%,经营范围为“职业技能培训(不含学历教育)”,市场监管局会联合教育局审核其“外资办学资质”——即使政策未明确限制,监管部门也会担心“外资过度控制教育内容”,影响意识形态安全。我们有个客户是澳大利亚职业教育集团,初期计划外资控股70%,后来我们建议调整至49%,并找了本地教育机构作为小股东,才顺利通过审核。这种“比例调整”虽让渡了部分控制权,但换来了注册效率,对企业来说其实是“划算的妥协”。

“农业领域”也存在类似限制。海南自贸港鼓励外资发展热带特色农业,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虽未列入负面清单,若外资持股比例超过50%,需额外向农业农村部申请“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我们帮一家泰国农业公司注册时,对方想搞“热带水果种子研发与销售”,外资占股60%,结果市场监管局要求先提供农业农村部的许可证。由于种子研发周期长,许可证审批耗时近1年,企业不得不调整业务模式,先以“贸易公司”身份注册,销售进口种子,等拿到许可证后再成立“研发子公司”,分阶段推进业务。

“互联网行业”的“数据安全比例限制”更隐蔽。外资若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即使不在负面清单内,若涉及“用户个人信息收集、处理”,且外资持股比例超过30%,市场监管局会联合网信办进行“数据安全评估”。比如一家外资社交软件公司,想在海南上线“本地社交平台”,外资占股40%,经营范围写了“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结果网信办要求其提交“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报告”——因为外资持股超过30%,可能涉及“数据跨境流动”,需额外审查。最后企业不得不将外资比例降至30%以下,才免除数据安全评估,缩短了注册周期。

隐性比例限制的“动态调整”特性也需关注。随着自贸港政策优化,部分行业的股权限制正在放宽。比如“医疗美容”行业,2022年外资持股比例限制为“不超过50%”,2023年调整为“允许外资独资”,但需额外向卫健委备案。我们有个客户是韩国医美集团,2022年注册时找了中方合作伙伴持股51%,2023年政策调整后,我们帮他们办理了股权变更,外资100%控股,不仅简化了架构,还提升了品牌竞争力——所以,外资企业要定期关注“政策微调”,及时调整股权结构,抓住政策红利。

## 合规性审查:注册后的“终身制” 很多企业以为“拿到营业执照就万事大吉”,但海南自贸港对外资公司经营范围的监管是“全生命周期”的——注册只是起点,后续的年报、抽查、专项检查,都会对经营范围合规性进行持续审查。一旦发现“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等问题,企业不仅会面临罚款,还可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信用评级和业务拓展。作为“财税老兵”,我见过太多企业因“重注册、轻合规”栽跟头,今天就把“合规性审查”的注意事项给大家捋清楚。

“年报填报”是合规审查的第一道关卡。海南自贸港实行企业“多报合一”年报制度,企业需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上年度经营情况,其中“经营范围”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且“实际经营情况”需与经营范围匹配。比如一家外资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货物进出口”,年报却勾选了“技术服务”,市场监管局会立即启动“异常核查”——若企业无法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就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去年我们有个客户,因为年报时“手误”勾选了“技术服务”,被列入异常名录,导致银行贷款被拒,最后我们帮他们补正了年报,提交了真实的服务合同,才移出异常,耗时整整1个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合规审查的“重头戏”。市场监管局会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每年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核查“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在许可范围内经营”。外资企业因“业务模式新、跨境业务多”,往往成为抽查重点。比如一家外资跨境电商公司,经营范围是“跨境电子商务”,实际却做了“保税仓储”,若未在经营范围中注明“仓储服务”,就会被认定为“超范围经营”,面临1万-10万元罚款。我们见过更严重的:一家外资咨询公司,经营范围是“经济信息咨询”,实际却做了“外汇兑换”,被市场监管局联合外汇管理局查处,不仅罚款20万元,法定代表人还被列入“失信名单”,5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高管。

“投诉举报”是合规审查的“触发器”。海南自贸港建立了“12315”“12345”等多渠道投诉举报平台,若客户、竞争对手或合作伙伴举报企业“超范围经营”,市场监管局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核查。外资企业因“业务复杂、涉及跨境”,被举报概率更高。比如一家外资医疗机构,经营范围是“内科诊疗”,被患者举报“开展美容手术”,市场监管局会立即调取病历、收费记录等证据,一旦查实,会从严处罚——我们有个客户就因此被吊销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损失惨重。所以,外资企业一定要“守好经营范围的底线”,不要心存侥幸。

“合规整改”是避免处罚的关键。若企业因“超范围经营”被责令整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否则会被“强制注销”或“吊销执照”。整改措施包括“删除超范围经营范围”“办理增项许可”“停止相关业务”等。比如一家外资建筑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因“做了市政工程”被查处,整改方式有两种:要么删除“市政工程”相关业务,要么申请“市政工程施工资质”。我们建议企业选择后者,因为市政工程利润更高,但资质申请耗时较长,需提前规划。所以,合规不是“亡羊补牢”,而是“未雨绸缪”——注册时就精准设计经营范围,后续定期自查,才能避免“踩雷”。

## 动态调整机制:政策迭代的“适应性” 海南自贸港的建设是“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的过程,外资公司经营范围的监管政策也不例外——负面清单、准入许可、合规审查等都会根据国家战略和海南发展需求动态调整。外资企业若不能及时适应政策变化,很容易“刻舟求剑”,错失发展机遇,甚至因“政策滞后”面临合规风险。作为“自贸港注册老兵”,我见证了政策从“模糊”到“清晰”、从“严格”到“精准”的全过程,今天就给大家讲讲如何“跟上政策节奏”。

“负面清单年度更新”是最直接的政策调整。2020年海南自贸港负面清单有30项,2024年缩减至22项,像“船舶代理”“会计审计”等从“限制类”调整为“允许类”,外资进入门槛大幅降低。比如“船舶代理”业务,2022年外资需“中方控股”,2023年调整为“外资可独资”,我们有个客户是香港航运公司,2022年注册时找了中方合作伙伴持股51%,2023年政策调整后,我们帮他们办理了股权变更,外资100%控股,不仅节省了合作成本,还提升了决策效率。所以,外资企业每年年初一定要查最新版负面清单,若有“松绑”条款,及时调整业务架构和经营范围,抓住“政策窗口期”。

“行业监管细则”的细化也会影响经营范围。比如“跨境数据流动”,2022年海南出台了《海南自贸港跨境数据流动安全管理试点办法》,明确“非重要数据可自由流动”,外资企业若从事“跨境电商、云计算”等,经营范围可增加“数据处理与传输(不含重要数据)”,无需额外审批。我们帮一家美国云计算公司注册时,2022年因“数据跨境”问题被卡,2023年新办法出台后,我们及时帮他们在经营范围中补充了“数据处理与传输(非重要数据)”,顺利通过审核。这种“细则落地”带来的机遇,外资企业必须敏锐捕捉。

“区域差异化政策”也需关注。海南自贸港在“洋浦经济开发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等园区实行“更开放”的监管政策,比如洋浦的“跨境贸易结算”政策允许外资企业“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经营范围可增加“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而区外企业则需额外审批。我们有个客户是新加坡贸易公司,2023年在洋浦注册时,我们帮他们利用园区政策,注册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不仅简化了结算流程,还享受了汇率优惠,年节省财务成本近200万元。所以,外资企业选址时,要结合业务特点选择“政策适配园区”,最大化利用区域红利。

“政策解读渠道”的畅通是适应调整的前提。海南市场监管局、商务厅等部门会定期举办“外资政策宣讲会”,发布“政策操作指引”,企业一定要主动参与。我们团队每年都会组织客户参加“自贸港政策解读会”,并整理成“政策简报”发给客户,帮助他们及时掌握最新动态。比如2024年海南出台的“外资企业‘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将注册、许可、备案等事项整合办理,我们帮客户提前熟悉流程,将注册时间从15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效率提升了一倍。所以,不要“闭门造车”,要主动对接政府部门和专业机构,做“政策明白人”。

## 总结与前瞻:在限制中寻找“自由空间” 海南自贸港的外资公司注册,看似“限制重重”,实则是“以规范促发展”——负面清单、准入许可、合规审查等制度,既是为了防范风险,更是为了让企业在“公平透明”的环境中竞争。作为加喜商务财税的“老兵”,我见过太多企业因“吃透限制”而抓住机遇:有的利用“负面清单缩减”进入教育领域,有的通过“前置审批优化”加速医疗落地,有的凭借“合规经营”赢得客户信任。限制与自由从来不是对立的,只有理解规则、尊重规则,才能在规则内实现最大发展。 未来,随着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临近,外资公司经营范围的监管将更加“精细化”——比如“数据安全审查”会覆盖更多行业,“环保合规”会成为前置审批的“隐形门槛”,“ESG(环境、社会、治理)”标准会影响经营范围的表述。但无论政策如何调整,“合规”始终是外资企业的“生命线”。建议外资企业在注册前,一定要做“全面合规体检”,包括负面清单筛查、前置审批预审、经营范围模拟审核;注册后,要建立“动态合规机制”,定期更新政策知识库,自查经营范围与实际业务的匹配度。唯有如此,才能在自贸港的浪潮中“行稳致远”。 ## 加喜商务财税企业见解总结 作为深耕海南14年的财税服务机构,加喜商务财税始终认为,外资企业注册的核心是“精准匹配”——政策红利与自身优势的匹配、经营范围与实际业务的匹配、合规要求与发展规划的匹配。我们团队每年处理超200家外资注册案例,总结出“三审三改”工作法:一审负面清单、审准入许可、审政策动态;改模糊表述、改冗余项目、改逻辑矛盾。通过“清单化管理+个性化定制”,帮助企业规避90%以上的经营范围风险,同时预留合理拓展空间。未来,我们将持续跟踪自贸港政策迭代,结合“跨境服务”“数字化合规”等新趋势,为外资企业提供“注册+财税+合规”全周期服务,助力其在海南自贸港“安全着陆、加速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