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名称变更需要哪些市场监管手续? 在商业浪潮中,企业名称如同一张“名片”,承载着品牌形象、市场认知与历史积淀。随着战略调整、业务升级或品牌重塑,越来越多的企业面临名称变更的需求。然而,名称变更并非简单的“更名换姓”,背后涉及一系列市场监管手续的办理——从名称预先核准到最终营业执照换发,每一步都需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稍有不慎便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笔者作为加喜商务财税企业从事注册办理14年的“老兵”,曾协助数百家企业完成名称变更,深知其中“细节决定成败”的道理。本文将从市场监管视角,系统梳理企业名称变更的核心手续,结合实操案例与行业经验,为企业提供一份“避坑指南”。

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变更的第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便是名称预先核准。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需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使用,未经核准的名称不得用于经营活动。这一环节的核心在于确保新名称的“合规性”与“唯一性”,避免与现有企业名称冲突或违反禁用规范。实践中,许多企业因对名称核准规则不熟悉,导致申请被驳回,延误变更进度。例如,曾有客户计划将“XX市XX贸易有限公司”变更为“XX市XX市贸易有限公司”,因名称中重复使用行政区划“XX市”,违反了“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引起公众误解的内容或文字”的规定,最终不得不调整名称后重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并非简单的“查重”,而是对企业名称的“合法性审查”。市场监管部门会重点核查三个维度:一是名称是否与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二是是否含有禁用文字(如党政机关名称、军队番号、外国国家名称等);三是是否符合行业表述规范(如从事餐饮业务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科技”“金融”等误导性词汇)。此外,当前多地已推行“名称自主申报”制度,企业可通过线上系统自主查询名称可用性,但自主申报不等于“放任自流”,系统仅会自动筛查明显违规名称,对于可能涉及“近似名称”或“禁用表述”的情况,仍需人工审核。因此,建议企业在提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前,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当地市场监管局官网的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进行初步筛查,同时结合企业主营业务、品牌定位等因素,拟定2-3个备选名称,以提高核准通过率。

企业名称变更需要哪些市场监管手续?

名称预先核准的流程因地区而异,但大体可分为“线上申请”与“现场提交”两种方式。以北京为例,企业可通过“北京市企业e窗通服务平台”在线提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系统会自动反馈审核结果,一般情况下1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而对于部分偏远地区或特殊情况,仍需前往市场监管服务大厅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无论哪种方式,申请材料均需包含《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会决议(或合伙协议/章程修正案)等文件。其中,《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需明确填写原名称、拟变更名称、变更原因、经营范围等信息,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会决议则需体现全体股东(或合伙人)同意变更名称的意愿,决议内容需与公司章程保持一致。值得注意的是,若企业为分支机构,名称变更还需提交隶属企业出具的《分支机构名称变更授权书》;若企业涉及外商投资,还需额外提交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这些细节虽繁琐,却是名称核准的“通行证”,缺一不可。

名称预先核准的“有效期”是企业容易忽略的另一个重点。根据规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核准自动失效。实践中,曾有企业因名称核准后迟迟未启动变更登记,导致6个月后需重新提交申请,不仅浪费了时间,还影响了品牌推广计划。因此,建议企业在名称核准后,尽快准备变更登记材料,确保在有效期内完成后续手续。若确实无法在6个月内完成,可在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原核准机关申请延期,每次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此外,名称预先核准后,不得擅自变更核心要素(如行政区划、字号、行业表述等),若需调整,需重新提交申请。例如,某企业核准的名称为“XX省XX科技有限公司”,后因业务拓展需要,希望将行政区划从“XX省”调整为“XX市”,则需重新提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而非在原核准通知书上直接修改。

变更登记申请

名称预先核准通过后,企业需在30日内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变更登记申请,这是将“名称变更意愿”转化为“法律效力”的核心环节。变更登记的本质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企业名称的变更情况,并更新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信息,确保企业登记信息的“真实性与一致性”。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变更属于“变更登记”的一种,需遵循“一照一码”原则,即通过变更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的相关信息,实现“证照合一”。实践中,部分企业误以为“名称核准=变更完成”,实则核准仅是“第一步”,后续的变更登记才是“法律意义上的更名”。例如,某餐饮企业名称核准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仍使用旧名称签订合同、开具发票,导致客户因名称不符产生质疑,甚至影响了后续的银行贷款审批。

变更登记申请的核心材料是《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需详细填写原名称、拟变更名称、变更事项、变更原因等信息,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除申请书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一是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二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市场监管部门需收回旧照,换发新照);三是股东会决议(或合伙协议/章程修正案),决议内容需明确同意变更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名称的条款;四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他人办理);五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批准的,提交相关批准文件(如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需提交商务部门批复)。这些材料的“规范性”直接影响变更登记的效率。例如,章程修正案需明确修改前后的条款内容,而非简单表述“同意变更名称”;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需由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若为股份有限公司,需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实践中,因章程修正案不规范被退回的情况屡见不鲜,这要求企业(或代理机构)在准备材料时务必“细致入微”。

变更登记的办理方式与名称预先核准类似,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提交。线上渠道(如各地市场监管局的“一网通办”平台)的优势在于“便捷高效”,企业可在线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审核通过后直接领取电子营业执照,部分地区还支持邮寄送达纸质执照;线下渠道则适用于材料复杂或需现场核实的情况,企业需携带所有纸质材料前往市场监管服务大厅,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当场或几个工作日内领取新执照。无论哪种方式,变更登记的“办理时限”均为3-5个工作日(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例如,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的“一网通办”平台承诺,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申请提交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可领取新执照。对于“加急办理”需求(如企业急需新执照签订合同),部分地区的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绿色通道”,但需提供合理的加急理由(如重大合同签订、融资需求等)。此外,变更登记完成后,企业需在10日内将旧营业执照正副本交回市场监管部门,若遗失或损毁,需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并提交遗失情况说明。

材料准备要点

企业名称变更涉及的材料繁多,且不同类型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材料要求存在差异,稍有不慎便会导致申请被退回。笔者在14年的注册办理经验中,总结出“三查三比”的材料准备原则:“查”材料完整性,避免遗漏关键文件;“查”材料规范性,确保格式、签字、盖章符合要求;“查”材料一致性,确保前后信息(如股东信息、注册资本)与登记信息一致;“比”政策依据,确保材料符合最新法律法规;“比”案例经验,参考同类企业的成功案例;“比”审核偏好,了解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审核习惯。例如,某有限公司变更名称时,提交的股东会决议中未体现“全体股东签字”,仅加盖了公司公章,而当地市场监管局要求股东会决议必须由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导致申请被退回,企业不得不重新召开股东会、签署决议,延误了3个工作日。

股东会决议(或合伙协议/章程修正案)是材料准备中的“重头戏”,也是企业最容易出错的环节。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名称需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需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股东会决议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表决情况,并附上股东签字(或盖章)页。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有3名股东,A股东持股51%,B股东持股30%,C股东持股19%,变更名称需由A、B、C股东中持股比例超过67%的股东同意,若仅A、B股东同意(合计81%),则决议有效;若仅A股东同意(51%),则决议无效。实践中,部分企业因“股权分散”或“股东意见不一”,导致决议迟迟无法通过,此时建议企业提前与股东沟通,明确变更名称的必要性(如品牌升级、业务拓展),避免因小失大。此外,章程修正案需与股东会决议内容一致,明确修改章程中的“公司名称”条款,并删除与旧名称相关的表述(如公司住所、经营范围等若涉及旧名称,也需同步修改)。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是变更登记的“必备材料”,但企业常因“执照遗失”或“副本与正本信息不一致”而陷入困境。若营业执照副本遗失,企业需先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需包含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遗失事项等),并提交遗失情况说明,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实后,方可办理变更登记;若营业执照正副本信息不一致(如正本地址已变更,副本未变更),需先办理执照信息更正,再进行名称变更。此外,个体工商户变更名称的材料要求相对简单,仅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即可,但需注意,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变更不得与已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且名称中不得使用“公司”“企业”等字样。例如,某个体工商户“XX市XX区张三小吃店”,拟变更为“XX市XX区张三餐饮店”,需先通过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查询“张三餐饮店”是否可用,确认可用后提交变更申请,市场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批准的名称变更,还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这是许多企业容易忽略的“前置条件”。例如,若企业名称中含有“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字样,需先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批准;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需先提交商务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批准证书》;若企业涉及特殊行业(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名称变更后还需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例如,某食品生产企业原名称为“XX市XX食品厂”,拟变更为“XX市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生物科技”涉及食品生产范围的变化,需先向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科)提交变更备案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办理名称变更登记。这些“前置审批”环节耗时较长,建议企业提前规划,避免因审批延误影响整体变更进度。

审核流程详解

企业名称变更的审核流程,本质上是市场监管部门对“名称变更合法性”的全面审查,这一流程的“严谨性”直接关系到变更登记的成败。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场监管部门收到变更登记申请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需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实践中,审核流程可分为“材料受理”“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决定与发照”四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其“审核重点”和“常见问题”。例如,在“材料受理”环节,工作人员会核对材料是否齐全、是否为原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字盖章是否规范;在“形式审查”环节,会核对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与变更登记申请的名称是否一致、股东会决议的表决比例是否符合规定;在“实质审查”环节,会核查名称变更是否涉及前置审批、是否与现有企业名称冲突、是否违反禁用规范等。

审核流程中的“补正程序”是企业最常遇到的“拦路虎”。根据规定,若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市场监管部门需“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补正的内容,但部分企业因对“补正要求”理解偏差,导致多次补正,延长了办理时间。例如,某企业提交的章程修正案中,仅修改了“公司名称”条款,未删除旧名称对应的“公司住所”表述(如原住所为“XX市XX区XX路XX号(旧名称大厦)”,未修改为“XX市XX区XX路XX号(新名称大厦)”),市场监管部门要求补正“住所表述”,但企业误以为仅需修改名称,导致第二次提交的材料仍存在错误,最终第三次才通过审核。为避免此类问题,建议企业在收到补正通知后,仔细阅读“补正内容”,逐项核对材料,必要时可联系市场监管部门或代理机构确认补正要求,确保“一次性补正到位”。此外,补正材料的“时限”也需注意,一般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

审核流程的“效率”因地区、企业类型、材料复杂程度而异。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的办理时限通常为3-5个工作日;对于涉及前置审批或材料复杂的企业,办理时限可能延长至10-15个工作日。例如,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的“一网通办”平台承诺,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申请提交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可领取新执照;而某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因人力有限,审核时间可能长达7个工作日。此外,“加急办理”也是企业关注的重点,部分地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对“重大产业项目”“高新技术企业”等提供“绿色通道”,可缩短至1-2个工作日办理完成。但需注意,“加急办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项目批复、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且并非所有地区都提供此类服务。笔者曾协助一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理名称变更,因企业急需新执照签订融资合同,我们通过与当地市场监管局沟通,提供了“专精特新”企业认定证书,最终1个工作日内完成了变更登记,帮助企业顺利获得了银行贷款。

审核流程中的“沟通技巧”同样重要。在办理名称变更时,企业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是否顺畅,直接影响审核进度。例如,若企业对“名称近似”的判断标准存在疑问,可主动联系市场监管部门的名称审核人员,咨询具体近似点(如“XX市XX科技有限公司”与“XX市XX科贸有限公司”是否构成近似,需结合行业表述、字号发音等因素综合判断);若材料被退回,可询问具体退回原因,并请工作人员提供“修改建议”,而非盲目修改。此外,对于“疑难问题”(如企业名称中含有“集团”“控股”等字样,需满足注册资本、母子公司关系等条件),建议提前咨询专业代理机构或律师,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申请被驳回。笔者在14年的工作中,始终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了解最新的审核政策和标准,这为高效办理名称变更提供了重要保障。

后续事项衔接

企业名称变更完成,市场监管手续仅是“万里长征第一步”,后续的“事项衔接”才是确保企业“平稳过渡”的关键。许多企业认为“营业执照换发=变更完成”,实则不然,名称变更后,企业的银行账户、税务登记、许可证照、合同印章等均需同步更新,若某一环节遗漏,可能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经营,甚至面临法律风险。例如,某企业名称变更后,未及时通知银行更新账户名称,导致客户汇款时仍使用旧名称,资金无法到账,影响了企业的资金周转;某餐饮企业名称变更后,未及时更新《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警告并责令整改,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营业。因此,名称变更后的“后续事项衔接”需“全面规划、逐一落实”。

银行账户变更是后续事项中的“重中之重”。企业名称变更后,需及时前往开户银行办理“账户名称变更”手续,否则账户将被视为“久悬账户”,影响资金使用。办理银行账户变更需提交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变更通知书(或新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他人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旧账户印鉴卡等。不同银行的材料要求略有差异,建议企业提前咨询开户银行,确认具体要求。例如,工商银行要求企业提供“账户变更申请书”,并加盖新公章;建设银行则要求企业提供“名称变更证明”(由市场监管部门出具)。此外,银行账户变更后,企业需通知所有相关客户(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等)更新收款账户信息,避免因账户名称不符导致汇款失败。笔者曾协助一家贸易公司办理名称变更,该公司有100多家供应商,我们通过Excel表格整理了所有供应商的联系方式,逐一电话通知账户变更信息,并提供了新的账户证明,确保了后续货款的顺利收取。

税务登记变更是企业名称变更后的“必经环节”。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名称变更后,需在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变更登记”,更新税务登记证上的企业名称信息,否则可能面临“逾期未变更”的处罚(罚款2000元以下)。办理税务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变更通知书(或新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若为“三证合一”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纳税人变更登记表》等。此外,名称变更后,企业的发票领用簿、税控设备(如税控盘、金税盘)等也需同步更新。例如,某企业名称变更后,需将旧发票作废,重新领取新名称的发票,并到税务机关办理税控设备变更手续。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名称变更后还需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更新税务登记信息中的“纳税人名称”。实践中,税务变更登记可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变更登记“同步办理”(通过“一网通办”平台),也可单独前往税务机关办理,建议企业选择“同步办理”,以提高效率。

许可证照与合同印章的更新是后续事项中的“细节工作”,但同样不容忽视。若企业涉及特殊行业(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建筑等,需办理相关许可证照),名称变更后需及时向发证机关申请“许可证名称变更”。例如,《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变更需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等,经审核后,换发新的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名称变更需提交资质变更申请表、新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核通过后,换发新证书。此外,企业的合同、印章、商标、专利等也需同步更新:合同中需将旧名称替换为新名称,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变更事项;旧印章需停止使用,并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新印章(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等);商标注册人名称变更的,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商标变更申请”,提交商标变更申请书、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旧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等,经核准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商标变更公告。这些工作看似琐碎,但却是企业“品牌延续”和“法律合规”的重要保障。

风险规避技巧

企业名称变更涉及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多个环节,风险点较多,稍有不慎便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笔者在14年的注册办理经验中,总结出“三早三避”的风险规避技巧:“早规划”名称变更的时间与流程,避免因“临时抱佛脚”导致材料准备不充分;“早沟通”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了解审核标准与要求,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申请被驳回;“早通知”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业务中断;“避重复”确保新名称与现有企业名称不近似,避免因“名称侵权”引发法律纠纷;“避禁用”避免使用法律法规禁用的文字或表述,避免因“名称违规”导致核准失败;“避遗漏”确保后续事项(银行、税务、许可证等)全部更新,避免因“信息不一致”影响企业正常经营。这些技巧虽简单,却是企业名称变更“顺利通关”的“法宝”。

“名称侵权”是企业名称变更中最常见的“法律风险”。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构成不正当竞争。例如,某企业将名称变更为“XX市XX市阿里巴巴贸易有限公司”,因“阿里巴巴”为驰名商标,且该企业的行为容易使公众误认为与阿里巴巴集团存在关联,被法院判决构成不正当竞争,需立即停止使用该名称并赔偿损失。为避免“名称侵权”,建议企业在拟定新名称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商标查询官网”等渠道,查询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已注册企业名称或商标;同时,避免使用“知名企业简称”“行业通用词汇”等易引发混淆的表述。此外,若企业名称变更后,发现新名称与他人已注册名称构成近似,可主动与对方协商变更名称,或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名称争议裁决”,避免法律纠纷。

“材料虚假”是名称变更中的“致命风险”。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例如,某企业提交的股东会决议中,股东签字系伪造,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10万元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还被列入“市场监管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避免“材料虚假”,企业需确保提交的所有材料(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身份证明等)均真实、合法、有效,并由相关人员亲自签字(或盖章);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需选择正规、专业的机构,避免因代理机构的“违规操作”导致材料虚假。此外,企业还需注意“信息一致性”,确保名称变更前后的股东信息、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信息与登记信息一致,避免因“信息不一致”被认定为“虚假登记”。

“后续遗漏”是名称变更中的“运营风险”。名称变更后,若未及时更新银行账户、税务登记、许可证照等,可能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经营,甚至面临行政处罚。例如,某企业名称变更后,未及时更新《税务登记证》,被税务机关处以2000元罚款;某企业名称变更后,未通知客户更新收款账户,导致客户汇款失败,影响了企业的资金周转。为避免“后续遗漏”,建议企业制定“名称变更后续事项清单”,明确需更新的银行账户、税务登记、许可证照、合同印章等,并逐一落实;同时,建立“变更事项跟踪表”,记录各项变更的办理进度、完成时间、负责人等信息,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此外,企业还需加强与客户、供应商、银行、税务机关等沟通,及时告知名称变更信息,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业务中断或法律纠纷。笔者在协助企业办理名称变更时,通常会提供“后续事项跟进服务”,帮助企业制定清单、跟踪进度,确保名称变更后企业的“平稳过渡”。

总结与前瞻

企业名称变更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多个环节,需企业提前规划、细致准备、全面落实。从名称预先核准到变更登记申请,从材料准备到审核流程,再到后续事项衔接与风险规避,每一步都需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确保“合规性”与“准确性”。笔者在14年的注册办理经验中,深刻体会到“细节决定成败”——一个签字的遗漏、一个表述的偏差,都可能导致变更失败,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建议企业在办理名称变更时,务必“重视细节、提前规划”,必要时寻求专业代理机构的帮助,确保变更手续“高效、顺利”完成。 展望未来,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企业名称变更的手续将更加简化,流程将更加高效。例如,“一网通办”“全程电子化”的推广将减少企业跑腿次数;“名称自主申报”制度的完善将提高名称核准效率;“证照分离”改革将减少前置审批环节。但无论如何简化,“合规性”始终是企业名称变更的“底线”。企业需在追求效率的同时,确保名称变更的“合法性”“真实性”“一致性”,避免因“简化流程”而忽视风险。此外,随着品牌意识的增强,企业名称变更将更多地与“品牌战略”结合,名称不仅是“标识”,更是“品牌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企业在变更名称时,需综合考虑品牌定位、市场认知、业务发展等因素,选择一个“易记、易传播、有特色”的名称,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加喜商务财税企业见解总结

在加喜商务财税14年的企业服务经验中,我们始终认为企业名称变更虽是“常规业务”,却考验着服务机构的“专业度”与“细致度”。我们以“全流程闭环服务”为核心,从名称预先核准的合规性把控,到变更登记材料的精准准备,再到后续银行、税务、许可证的联动更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我们深知,名称变更不仅是“名称的改变”,更是企业“品牌升级”与“战略调整”的重要契机,因此我们始终站在企业角度,结合行业特点与品牌需求,协助企业选择最适合的名称,并确保所有手续“高效、合规”完成。我们相信,专业的服务能让企业名称变更“事半功倍”,助力企业在新名称下开启新的发展篇章。